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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说中国书法的评判标准

来源: 录入时间:08-06-14 20:47:04

论说中国书法的评判标准
王根权

书法艺术,这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灿烂之国粹,历经数千年,一代代、一批批书家们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和努力,使其不断发展,不断成熟,日臻完善。但是,千百年来书法的评判以及评判的标准几乎始终没有改变,至今评判的标准还是很模糊,评判仍然是主观意断。正是因为这一点,致使许多学书人摸不着头脑,找不到方向。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埋没了我们许多书法天才。

唐代是我国书法发展的第二个鼎盛时期。孙过庭在其《书谱》中记述了这样一件事情。原文是:“吾尝尽思作书,谓为甚合。时称识者,辄以引示,其中巧丽,曾不留目。或为误失,翻被嗟赏。既昧所见,尤喻所闻。或以年职自高,轻致陵诮。余乃假之以缃缥,题之以古目,则贤者改观,愚夫继声。竟赏毫末之奇,罕议锋端之失。犹惠侯之好伪,似叶公之惧真。”这段话只说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也很平常普遍,语言也很容易理解。就是这样一件事情却反映出了书法界一个最为要紧的问题,即书法的评判标准问题。为了能将这一问题看得更为清楚仔细一些,现在我们就将这件事情作一番深刻剖析。

孙过庭的这段话中心说了一个意思:书法评判中没有真正的识者。首先他指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书法评判者的群体问题。他把书法评判的群体即所谓的“识者”们分成了三种:第一种是不识者,“其中巧丽,曾不留目”;第二种是错识者,“或有失误,翻被嗟赏”;第三种是不表态者,“或以年职自高,轻致陵诮”。可以看出,由这样一些人组成的书作评判群体,是一个负不起责也不负责的群体。评判的结果那是可想而知的:“即昧所见,尤喻所闻”。

看来评判确实是出了问题了。为了弄个究竟,孙过庭开始寻找出现问题的原因了。他把自己作品的形式作了些改变,将自己的书作题上古人的篇目,再用淡黄色的绫子表装后,再拿去让这个评判群体去评判。结果是:“贤者改观,愚夫继声”。“竟赏毫末之奇,罕议锋端之失”。不难看出,这一次评判同样是胡评、乱评,但评判的结果变了,而致使结果改变的,不是作品的艺术内容,而是作品的外在形式。即“假之以缃缥,题之以古目。”看来书法的好坏高下,与艺术方面的关系并不是很大。问题的原因找到了,孙过庭发现了第二个问题,作品的好与不好,是由所谓的“贤者”说了算的。“贤者”说你好,你就好,说你不好你就不好。要想让“贤者”说你好,那么就必须得让“贤者改观”。

这里孙过庭又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书法的评判标准问题。书法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呢?“贤者”的观点。“贤者”的观点是不是一个纯书法艺术的观点呢?显然不是。它可以是政治的,可以是经济的,可以是人缘的,可以是艺术的,也可以是其它的。结论有了:书法评判的标准是“贤者”的观点,“贤者”的观点可以不是纯书法艺术的观点。一句话:书法评判的标准是任意的。

第三个问题“贤者”是凭什么“改观”?也就是评判的方法问题。先看看“贤者”是些什么人?“贤者”是那些具有影响力的人。谁最具有影响力呢?资深者、为官者、当权者。官越大,权越大,影响力就越大。这些个资深者、为官者、当权者可能是书法家,也可能不是书法家,可能懂书法,也可能压根就不懂书法。他们是怎样评判的呢?观点是怎样出来的呢?孙过庭没有说,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用的是“拍脑袋”的方法,脑袋一拍,观点就出来了。这就是书法评判的主观随意性。

孙过庭算是把书法评判这个问题弄清楚了。原来书法评判的裁判是一些不一定懂书法艺术的但具有影响力的“贤者”同一群不负责任的“愚夫”、一批“墙头草”组成。评判的标准是任意的,评判的方法是随意的。关于书法家的任何一个不确定的因素,“贤者”就可以拍脑袋。“贤者”脑袋一拍说谁好,愚夫们就跟着说谁好;“贤者”吹什么风,“墙头草”们就往那边倒。“贤者”凭自己的好恶可以以任何理由轻易地肯定任何一个书法家,也可以以任何理由否定任何一个书法家。作为书法家无论你的书艺多高,仅凭自己的书艺,对“贤者”没有任何奈何。千百年来,我们的书法家就处在这样一种评判环境中,他们的书法艺术生命就掌握在这样一群裁判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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