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需要野有遗贤
2008年05月02日07:55 南方报业网—南方周末 白谦慎
朝大野小,民间缺乏制衡的力量,这就需要发展有“遗贤”们积极参与的民间社团。民间社团是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有机构成。
作者:白谦慎 艺术史学者
儒家经典《尚书》中有语:“野无遗贤,万邦咸宁。”它表述了上古以来的政治理想。在唐初一次科举考试后,唐太宗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一代圣主的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然以现代的眼光来审视这些传统的政治理想和统治术,它们可能会有如下的负面作用:朝大野小,民间缺乏制衡的力量。中国的长治久安,需要逐步地发展有“遗贤”们积极参与的民间社团。
以我研究的书法艺术而论,中国文联属下的中国书法家协会,名曰人民团体,实则官办机构。如果中国书协求贤若渴,希望把有水平的书法家、有影响的书法社团都接纳到书协中,心态固然可嘉,但对艺术的发展未必是好事。如今社会与文化日趋多元,民间社团不少,平时的切磋技艺、联络感情,常在此中进行。从小范围来看,民间社团既能促进艺术交流,也能培养艺术民主精神。从长远来看,在中国走向更为开放和民主的进程中,通过结社来逐步扩大民众自我管理的空间,促进政府和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是重要的一步。民间社团将是政治学者所说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有机构成。
民间社团发展中的一个瓶颈是如何在民政部门注册。我上面提到的民间艺术社团,大多是没有注册的雅集型的团体,亦即一些有共同爱好的朋友们,聚在一起,为自己的雅集起个名字,就算是个社团了。这类社团通常对注册与否并不在意。但也有在意者。我有一些年轻朋友,曾想成立一个印社,但申请注册遭到拒绝。我问发起人,为何一定要注册?他说,万一有事,也不会被说成是“非法组织”。相比之下,我参加多年的沧浪书社早在1987年,就在当地民政局注册了。当时能够成功注册的因素甚多,其中之一就在于其政治色彩不强。所以,民间社团完全可以先在那些政治上不敏感的领域发展起来。这些领域的民间社团,应避免陷入政治争议,这样才能有持续发展的可能性。淡化政治,或许就是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们的存在对市民社会的形成有益。
在书法篆刻界的社团中,还有些性质比较特殊的社团,如社址在南京的中国标准草书社和社址在杭州的西泠印社。1949年以前,它们都是纯民间的社团,1949年以后,性质发生了变化。但像西泠印社这样的团体在人们的心目中始终有个“民间”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像1978年我从南方刚到北京上学时,第一次在街上见到同仁堂牌匾的感受,觉得它是一个私营的药店,尽管它并不是。我们之所以对西泠印社有类似的感觉,是因为它有老字号的历史资源。这一历史资源使我们期待,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西泠印社越来越民间,而不是相反。
本文作者白谦慎简介:
1955年4月生于天津,祖籍福建安溪。在上海接受小学与中学教育。1978年考入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198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一后年赴美国罗格斯大学攻读比较政治博士学位,1990年获硕士学位后转至耶鲁大学攻读艺术史,1993年获硕士学位,1996年获博士学位,1990至2000年,为盖梯基金会博士后。目前任教于波士顿大学艺术系,著有《傅山的世界——17世纪中国书法的嬗变》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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