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公案”两种判词
张大千和刘海粟的“泼彩”到底谁是发明者谁又是后学者?这是中国画坛的一段“公案”。
迄今为止,对于这段“公案”存在着两种基本评判。一种意见认为:张大千是发明者,刘海粟说自创是由于好胜。持此见者以谢稚柳先生和傅申先生为代表。第二种意见认为:这种“专利权”归属问题的争论没有意义,而对刘、张“泼彩”分别所具有的独特之处的比较研究更有意义,徐建融先生和董欣宾老师都专门谈到过这个问题。
笔者在赞同第二种意见的同时,也很遗憾这种“有意义的比较”没有很深入地进行。
我的诊断书
笔者认为,刘海粟的“泼彩”与张大千的“泼彩”最为本质的不同,正如他们在中国现代美术史最终的类型归属一样,一是“融合主义”,一是“传统派”。他们的“泼彩”,虽然都是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大环境中产生的,但并不像徐建融先生所说的那样,都是“融合中西的一大创举”。在这一点上,笔者更为赞同董欣宾老师的基本判断:“海师的大泼彩与张大千不同,大千以青绿水墨为基调,还是在传统的黄、蓝视性波长之间发展,刘则善青、红、蓝、白的强烈对比中求和谐,调子高低相去甚远。”
谢稚柳先生认为张大千的泼彩有很深的传统渊源,并将其置于中国的古今序列中,同时表示自己也是学大千的,这条脉络是清晰的。张大千也常常表示“我并不是发明了什么新画法,也是古人用过的。只是后来大家不用了,我再用出来而已。”这表明张对自己的路径和位置是十分明白的。如果完全视之为自谦之语,反而是对张的清醒的自我认识的误读。但刘海粟的“泼彩”却并不是这条脉络上的,刘本人对这一点也极为自觉,云是自创,是自信而非好胜。
刘、张“泼彩”的类型之别源自三个方面的不同:一是他们的艺术历程不同。简言之,刘中西兼能,而张是传统画法的集大成者。
二是触发他们产生这一创新的原因不同。张大千开始画“泼彩”是在巴西时期,傅先生认为是由以下三个原因触发的:1、眼疾为主要近因;2、西方当代艺术的接触与刺激;3、自我求变的精神与知友的激发。笔者认为,其中最主要的动因还是为了寻求生存发展的空间:“五十岁以后,在西方国家长达二十五年之久,……尤其是他曾有意打开西方的艺术市场。故也存有迎合西方艺术潮流的心理。”对刘海粟来说,这只是他在艺术上一贯坚持的“中西融合”之路水到渠成的结果。
时间上是在文革后期,与张大千在巴西的转型可以说是基本同期的。
三是他们熔铸“泼彩”之法的切入途径和内在构架不同。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它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他们的“泼彩”法中所传承的中国传统绘画元素的异同。同的方面是,他们都传承了杨和张僧繇的没骨青绿法(这中间与吴湖帆也不无联系)。但他们步入大传统的法门却大异其趣。张大千在切入传统的最初,就醉心于丰富多样的技法和图式,一手以假乱真的仿古绝活可谓颠倒众生。而刘海粟深入古人堂奥,是为了从传统图式中抽离出的富于个性表现力的笔、墨、色,作为他自己抒发激情的元素,注重的不是技法,而是“人”!其次是他们在“泼彩”法中借鉴和结构西方现代艺术元素的不同视角、不同方式和不同的生成过程。张大千的“泼彩”从画面效果上来看,的确与西方的抽象表现主义有惊人的貌合之处,而且非常的优美。但若细细分析它的内部元素和构成法则,则发觉在那汪洋流淌的墨色之下,就是他早以烂熟于心于手的那些山水图式。而刘海粟的泼彩之法,是从张僧繇没骨法中抽出了中国色彩法“随类赋彩”的原则,与西方后期印象主义和野兽派的用色和造型原则做有机的融合。简单地说,张大千是外部图式的不断变化转换,刘海粟是内创结构的日渐饱和凝结。一种是拼合,一种是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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