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赵孟頫书法艺术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繁荣书法艺术创作,推动中国书法事业健康发展,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首届“赵孟頫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
一、举办单位 主办: 中国书法家协会 湖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 湖州市委宣传部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湖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 浙江大东吴集团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首届“赵孟頫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湖州市人民政府、湖州市委宣传部、湖州市文联有关领导共同组成。 首届“赵孟頫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进行评选工作。
三、作品 1、书法:书体不限,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作品展出后归承办方收藏。 2、篆刻:寄印稿6-10方,附两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宣纸竖式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收藏。 3、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投寄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4、费用:每一件作品收参评费4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40美元),未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备注:请在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手机号码。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附文字出处复印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四、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2年8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2年9月在浙江省湖州市博物馆隆重举行,展出入展作品300件(含20件优秀作品)。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首届“赵孟頫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优秀作品作者奖金每人10000元,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非中国书协会员作者作品入展本展,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之一。 4、本次活动获奖作品作者奖金、入展作品收藏费、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2年7月15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和汇款地址 收稿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路市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湖州市文联
“赵孟頫奖”办公室收。
邮 编:313000。 收 件 人:郑娅 汇款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路市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湖州市文联
“赵孟頫奖”办公室。
邮 编:313000。 收 款 人:郑娅
九、首届“赵孟頫奖”全国书法作品展览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李宁
E-mail:zgsxzlb@163.com
十、其他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投诉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A座616 中国书协展览部。
邮编:100083。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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