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西部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以下称“西部展”)是今年列入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系列的正式届次展,也是中国书法家协会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八次文代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西部书法发展,改变西部书法滞后面貌,建设和谐书协,促进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书法家协会对扶持发展西部书法事业的多种措施将在此项展览中得到体现。希望西部各省区团体会员、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踊跃参与,积极投稿。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二、联合主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宁夏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宁夏书法家协会
四、组 委 会:由主办方、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五、评 委 会:由中国书协依据《中国书协展览评委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
六、征稿范围:常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广西、内蒙古共12省区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应征投稿
七、征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提倡自作诗词,作品必须以汉字书写。
2.规格: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6尺,形式不限,以竖式为宜,书体不限。篆刻作品6—8方,附边款2方,粘贴在四尺三裁竖式印屏上。草书、篆书、篆刻作品须另附释文。
3.要求:所有作品勿托裱,随作品寄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在作品背后右下角标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邮编、电话。
4.数量:投稿作品每人不超过3件。
5.截稿日期:2007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6.所有稿件一律不退,入展作品归承办方所有。
八、征稿方法:
展出的作品共350件,其中入展作品300件,特邀作品50件(发收藏证)。入展作品将通过两种途径征集:一、通过上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家协会推荐并集体送展;二、上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者自由投稿(即直接寄送),两部分稿件经中国书协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产生最终入展作品。本展览不收参评费、不设奖项。
九、展览待遇:
1.展出作品将编入《首届中国西部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集》,展览开幕前出版,每位作者获赠一册,由承办方负责。
2.入选本展将视同入选全国单项展,可作为申报中国书协会员条件之一。
十、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文化东街59号 宁夏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宋 琰
邮编:750004
电话:(0951)3971025
十、其他事项:
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