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值重庆设立直辖市十周年之际,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于2007年6月举办《重庆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此展已纳入 2007年6月“中国重庆文化艺术节”庆祝直辖十周年系列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稿,具体事宜如下:
一、征稿范围:
凡重庆直辖市行政区内年满18岁以上(含18岁)的书法工作者、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征稿内容:
1.书体不限,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2、书写内容以歌咏重庆璧山县的历代诗词为主(诗词内容请登陆重庆书画艺术网、璧山县书法家协会网站www.Cqbssx.com);
3、作品尺幅在6尺以内,以竖幅为宜(手卷、册页除外);
4、篆刻作品不少于八方(含边款)。
三、参评费用:
书法、篆刻作品来稿件数不限,勿寄裱件。每幅作品须汇参评费30元(请勿在信封中夹寄)。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电话及邮编后挂号邮寄。
四、评选:
全部投稿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创作评审委员会统一评选,限于人手,所有来稿作品均不退稿,敬请谅解。
五、评奖及展览:
本展览评定入展作品200件(入展作品发给入展证书),从入展作品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发给获奖证书及奖金)、提名奖25名(发给获奖证书)。主办单位对入展及获奖作品有编辑出版权和全部投稿的所有权。根据届展筹备会议决定,此次展览为了更好的推出新人,突出反映目前重庆书法的最新成果,此届展览不再另行特邀作品参展。
六、展出时间及地点:
2007年6月在重庆展出。参展作品展览结束后作品移交赞助方收藏。
七、入展、获奖资格:
按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非会员作品一经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章程规定必须两次入选),获奖作者一次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的资格,即可按程序办理入会手续。
八、编印作品集:
出版《重庆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展览开幕时即对外发送,入展者每人赠送一册。
九、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07年5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凡投稿者,视为认可以上原则。
十一、投稿及汇款地扯:
璧山县吕凤子纪念馆重庆市第五届书法篆刻展览征稿办 赵兴中收 邮编:402760 电话:41433544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璧山县委、璧山县人民政府、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璧山县委宣传部、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创作评审委员会。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2007年3月6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