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书法家协会》简介
(1968----2006)
A. 定名
新加坡书法家协会( Chinese Calligraphy Society of Singapore,简称新加坡书协)创立于1968年12月13日,是经新加坡内政部批准注册成立的一间非牟利的公开社团;它是新加坡最早的全国性书法组织,以“爱我中华”为会训,并通过举办展览、比赛、讲座、示范,及进行出版、交流、互访、接待称誉于世界书法家庭。
B. 宗旨
新加坡书协的宗旨有下列十点:
(1) 研究中华书学,并予以发扬光大。
(2) 促进、鼓励,及推动新加坡的书法活动。
(3) 维持新加坡的书法水准。
(4) 发起、协助及筹备书法展览会、讲座会、比赛会、欣赏会、雅集会,或开设课程、出版专刊。
(5) 通过各种方法传播知识,以及进行宣传,以促进民众对书法的了解与欣赏,从而鼓励民众参加书法活动。
(6) 设立书法基金,并负责加以管理。
(7) 设立画廊、各种研究会,及其他机构,以促进书法活动。
(8) 促进我国与各国的书法交流。
(9) 在本会认为需要时,进行筹款充作本会之维持及活动经费。
(10) 为达致上述宗旨,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进行购置或接受租凭任何土地、建筑物,包括附属建筑物、住宅及屋基或地产屋业;在新加坡任何银行,或任何银行属下之金融公司,或其他地方作存款投资,或向新加坡或其他营业之机构或公司作抵押、债务、基金、股票或证券之投资;购置任何货物及动产;以及颁发、售卖、转让、交割或转让任何土地、建筑物,包括附属建筑物与住宅、屋基及地产屋业,以及抵押、债券、股票、基金、证券、货物及动产。
C. 会训
新加坡书协于1974年1月5日订立会训为“爱我中华”。
D. 分会
作为当地唯一的全国性书法组织,新加坡政府赋予新加坡书协随时随地设立书法分会的权力。会章的第20条这么写道:
如果超过20名会员,本会理事会得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在我国任何地区设立分会,并赋予适当的章程与常规。理事会需依照基本会员大会所订下的政策与目标,随时领导与控制分会工作。
E. 推动书法事业发展
1)普及书法学习
新加坡书协自1974年便公开设立书法学习班;1979年起继续开设更多书法学习班;1981年至1990年与国立新加坡大学合设各种书法研究班、篆刻研究班、裱画研究班;1985年至1995年与新加坡潮安联谊社合设“ 潮安艺苑”,联合开设十余个书法班。1995年在获得新加坡政府的特别协助下,书协组建了新加坡书法中心,并在中心大规模地设立书法、篆刻、中国彩墨画等课程逾50个班级,把新加坡书法的学习与发展,推高至另一个层次。四十年来,它约为新加坡培养了近20,000名书法爱好者、工作者,他们已成为散布岛国各角落的社团、联络所书画活动的主干。
2)弘扬书法艺术
自1978年起,书协的会员,应新加坡旅游促进局、新加坡航空公司、总理公署等机构的邀请,作为新加坡文化大使到世界五大洲三十余国示范书法,为书法艺术的弘扬做出了贡献。
3)提升新加坡的书法水平
书协于七十年代末期广泛邀请老一辈书家出来活动、举办展览,及出版书法集。1980年起,更积极广泛约请及安排无数各国书法名家,尤其是中国与日本的好手来新加坡访问、举办个人书法展、挥毫、演讲、交流、对话,让广大的民众现场观摩及学习名家的创作技巧、心得等,并举办了多次书法营。
4)引进外国书法,开拓视野
书协自1980年便开始引进各国书法,与各国之全国或地区性书法会进行交流展,日韩、中、台、马、港、澳洲、印尼等国均来展览过。至今,这交流展还连绵发展,以中国而论,已由全国扩展至各省市,到目前为止,已有17个省市的书协来过。
5)提供全面性的参与机会
书协自1981年开始举办“新加坡书法年展 ”,“ |